戏剧艺术学院学生生活区管理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11浏览次数:148

戏剧艺术学院学生生活区管理规定


为了创造戏剧艺术学院学生生活区整洁、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环境,增强学生劳动观念和集体荣誉感,提高学生自我培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学生自治、自律的优良品质和习惯,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生活区礼仪行为管理细则

1.爱寝如家,自觉保持寝室清洁卫生。

2.老师或客人来访要站立相迎,热情接待;离去时要起身送至门外,并与对方道别。

3.寝室内交流用语要文明,语言轻重适度,不说脏话。

4.仪表整洁,着装大方。白天在寝室内不赤上身,不露内裤。

5.进入学生寝室主动出示证件,非本楼人员主动到值班室登记,并按指定地点会客。

6.自觉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私自调换。

7.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

8.不准私自在外租房居住,有特殊情况须经学院、学生处批准。

9.不准在寝室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10.不私自留宿,男女生不随意窜寝。

11.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旷寝、不漏寝、不晚归。

12.寝室内语言要文明,不打架斗殴;不讲脏话:不传播不健康物品。

13.严禁在寝室内大声喧哗及进行各种球类活动,不停放任何车辆,不在水房等公共场所赤身洗澡。

14.严禁在寝室内观看不健康书籍、光盘等音像制品。

15.不乱贴、乱画、乱订、不养宠物。

16.寝室布置文明、健康、美观、高雅。

17.不乱扔乱倒,爱护公物,节水节电。

18.对于物业及生活区方面的建议和意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

19.积极配合生活区管理人员工作,发生重大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20.积极参与寝室文明建设。

二、生活区卫生、内务管理细则

1.寝室门口里外无堆放垃圾,清扫工具摆放整齐,

2.寝室门口墙壁保持本色,无痰迹,无脚印、球印。

3.寝室门及门框里外无蜘蛛网,无积灰。

4.寝室门外公共区与相邻寝室各自承担二分之一,要求整洁有序。

5.门窗玻璃干净,无污迹、无灰尘。

6.窗户框上禁止晾衣物。

7.窗台物品摆放整齐,书架无积灰。

8.暖气片后无杂物,无蜘蛛网。

9.桌面上的物品摆放整齐。

10.寝室内桌椅摆放整齐、一致。

11.书架上的书摆放整齐,书架无积灰。

12.茶具、暖瓶等摆放整齐。

13.艺术品摆放协调,不多不杂,要与房间气氛相一致。

14.墙壁整洁,不准贴画、挂衣服。

15.天棚、墙壁无蜘蛛网、无灰吊。

16.日光灯具清洁无积灰。

17.衣柜内部物品摆放整齐,内部无积灰。

18.洗晾的衣服摆放整齐。

19.寝室内被子、枕头叠放整齐、一致,有棱有角,被子摆放开口朝门。

20.床面平整,不乱放物品。

21.被罩、床单、枕巾要洁净。

22.空床上的物品摆放整齐。

23.寝室内严禁悬挂床围子、毛巾、衣服。

24.蚊帐按要求在统一季节及时间悬挂。

25.床铺下无蜘蛛网,鞋子摆放整齐,鞋跟朝外,穿摆成线(不常穿的鞋子要收起来),下床铺同学的鞋子摆放在靠门一侧,上床铺同学的鞋子摆放靠窗台一侧。

26.脸盆里外干净,洗漱用品摆放整齐,里外干净无污迹。

27.地面清洁无痰迹,无烟头、无纸屑等杂物。

三、生活区安全管理细则

1.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不要随便放在抽屉及皮箱内,超过100元以上要存入银行,防止丢失。

2.妥善保管个人物品,离开房间时锁好门窗,晾晒衣服要及时收回。

3.不招引外人进入寝室,发现生人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4.学生公寓生活区内禁止商贩进入,同时禁止学生搞各种经商活动。当发现小贩进楼经商时要主动盘查并及时报告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增强自觉防范意识。

5.严禁学生在寝室楼内燃放烟花炮竹。

6.熄灯后严禁使用节能灯及蜡烛学习。

7.严禁在走廊、水房、厕所等公共场所焚烧垃圾、信件等物品。

8.严禁在寝室内使用一切电热器、大功率用电器、易燃易爆物品。

9.严禁在寝室、走廊等公共场所私接电源、电线。

10.当发生火灾及盗窃案件时,要及时报告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及保卫处,保护好现场。

11.学生在寝室内违反规定造成各种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