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艺术学院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共青团组织建设,激发我院学生向党组织靠拢的热情和积极性,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经院党总支研究决定每学期从各支团部中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一、名额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团章》的有关要求,结合戏剧艺术学院工作实际,每次确定入党积分子的人数按照支部团员总数的10%的比例产生。
二、条件
1.申请入党的共青团员(未受学校纪律处分),未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2.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完团结的政治局面。
3.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始终跟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保持一致。
4.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勤奋刻苦,工作努力,作风扎实,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
6.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团结团员青年并真正起到带头作用,有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和不计较个人得失的牺牲精神。
三、办法及程序
依据《党章》、《团章》有关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
1.本着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人选由各基层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推荐,支部委员会讨论产生。
2.各基层团支部按照比例分配的名额(名额中出现小数的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升办整数),在支部申请入党的同学中推荐,推荐结果经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由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本班学生党员、班长组成)讨论,提出入党积极分子的初步人选。
3.学院团委对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逐个进行全面的考察,征求辅导员老师、任课教师及各方面的意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最终人选。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是提高团员整体素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重要保证。各基层团支部要把该工作列入日程。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团员意志。对推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真研究,妥善处理,及时报告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