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戏剧艺术学院2017—2018学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初评结果的公示
戏剧艺术学院全体学生:
按照“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辽教助[2018]27号),我院成立了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国家(政府)奖学金暂行办法》评定标准和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院评定小组初审,下列同学获得了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从2018年9月25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公示一周,如教师和学生对初评结果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我院领导小组。如无异议,我们将初审结果上报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
联系电话:86578616
戏剧艺术学院(盖章)
2018年9 月25日
附件1:评定小组名单
组 长: 凃淑梅
副组长: 李浩
组 员: 纪兆丹、 王瑾瑜、 孙艺楠
张瑞鸣、燕秋彤、张烨、陈玺冰、高曦麟、郭梦贤、凌瑞聪
附件2:
1.国家奖学金(2人)
张恒瑞、牛泽铭
2.省政府奖学金(2人)
陈率、曹誌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