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23浏览次数:46

沈阳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学的规范性,明晰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确保研究生教学质量。依据学校制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特制定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一、教学班型标准
  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分类和要求,各类教学标准班型设置如下:
  1.公共课
  公共外语课、计算机应用与实践、马克思主义原理课将试行统包的方式,学校按研究生上课人数计算课时。
  2.基础理论课
  基础理论课文科以30人(含30人以下)为一个标准班,每增加10人,增加0.1系数;理工科以20人(含20人以下)为一个标准班,每增加5人,增加0.1系数.
  3.专业课
  专业课文科以10人(含10人以下)为一个标准班,每增加5人,增加0.1系数。理工科、外语和艺术类以6人(含6人以下)为一个标准班,每增加3人,增加0.1系数。
  4.方向课与专业课的标准班型设置完全相同。
  5.选修课
  选修课以10人(含10人以下)为一个标准班,每增加5人增加0.1系数。本专业与跨专业学生等同对待。
  6.专业实验课
  专业实验课以6人(含6人以下)为一个标准班,每增加3人,增加0.1系数。
  二、课时折算标准
  1.基础理论课时=计划学时数×1.4
  2.专业课、非学位必修课时=计划学时数×1.4
  3.选修课时=计划学时数×1.2
  4.专业实验课时=计划学时数×1.0,重复课课时×0.6
  各类教学的人数超过标准班,相应增加系数。
  三、课时津贴标准
  研究生的授课门数和时数按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课时津贴按本科教学课时津贴标准执行。
本办法自2005级研究生开始施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